十七日电:“昨日闭幕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多年来关于中国将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种种猜测。”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们在此间表示,他们认为,新税法出台的意图在于给所有中国的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并通过改进税收优惠,以使其更加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
安永的专家们在解读新税法时表示,新税法规定了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改变了免税期、优惠税收政策,确定了过渡期条款等内容。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合伙人李展伟说: “新税法的总体战略方向看起来将不再是通过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特别税收优惠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而是更加注重建立一个普遍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存在税收优惠的、统一的税收制度。”
安永的专家指出,新税法引入了管理机构的概念来判定是否为居民企业。如果一个公司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这个公司就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在现行的实际操作中,税务当局往往以公司实际注册地点作为判断是否为居民企业的标准。
新税法通过后,安永建议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评估新的税收优惠并且考虑如何将其最佳地应用到中国的新投资中;审阅现行的转移定价政策及其合规性;审阅供应链和其它筹划方案以确保其符合新税法和反避税条款的规定。此外,跨国公司可以考虑提前筹划以保证中国公司与全球的税务政策和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