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省财政厅设立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投入不断加大。据统计,2004年——2007年省财政投入的专项资金分别为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2008年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达到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是在“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础上,真正由农民自己自愿组织起来的“四有”合作组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省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400个,成员260万人,带动农户38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5.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收入超过400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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