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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农业税收征管机构

2003-7-8 9:23 新华网·常志鹏 【 】【打印】【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队伍建设,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切实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的农业税收征管机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农业税征收任务将大幅增加。为规范农业税收征管程序,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纳税通知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全面贯彻落实,征收机关的工作量也将相应大幅增加。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既要承担组织收入的繁重任务,同时还负有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职责。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征管力量,为做好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打好坚实的基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各地要相应充实力量和调整管理机制,按照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目标,调整工作职能,合理定编,建立健全农业税收征管机构,使之成为一支精干的农业税收征管执法队伍,并要建立农业税收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农税干部的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