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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高煤焦企业所得税

2003-12-17 9:58 山西商报·童瀛 王英姿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适应今年我省煤焦市场良好的形势,我省决定对煤焦企业所得税率(额)适当调高。

  今年以来,我省的煤焦产品市场形势继续好转,产品价格稳定,煤焦生产企业利润大幅增加,成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的增长点。省地税部门决定,根据各地煤焦生产企业的实际,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对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煤焦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调高应税所得率和定额,但最低不能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据统计,调整后各地的煤焦企业所得率将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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