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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焦炭出口退税 将成中欧贸易争端导火索?

2004-5-27 9:13 摘自:中国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欧期间,中欧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欧盟依然决定就焦炭问题向中国提出“最后通牒”。据《金融时报》报道:欧盟要求中国在5月14日前同意废除有争议的焦炭出口限制,否则中国将面临欧盟在世贸组织的首次法律挑战。根据国际贸易法,这种“磋商”是发起法律诉讼的第一步,如果欧盟最终上诉,位于日内瓦的世贸组织届时必须对此案作出决定。

    5月7日,意大利媒体报道说,温总理在罗马表示,中国将向意大利以市场价格供应焦炭。与此同时,欧盟贸易委员拉米也就焦炭出口问题多次与中国领导人磋商。欧盟官员对《金融时报》表示,“中方未能消除这位贸易专员的担忧。温家宝和薄熙来已提议增加焦炭出口量,但没有表示任何废除出口许可制度的意向。”

    欧盟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意大利与中国之间的单方面协议激怒了欧盟,焦炭短缺使得欧洲产业界面临“巨大压力”,意大利没有与欧盟一道向占世界焦炭贸易量60%的中国施压,为此欧盟才不惜采取这种断然措施。

    记者获悉,商务部外贸司5月14日会同各相关部门以及主要出口企业,讨论出口焦炭管理办法。但种种迹象表明,在年内中国将不可能放开对欧盟的焦炭出口。

    “从长远看,我根本不赞成中国出口焦炭。”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理事长黄金干说。

    欧盟态度为何强硬“3月18日刚刚中止了对焦炭的反倾销,转眼就要我们放开出口限制,变化实在太快了。”商务部一位官员抱怨说。

    来自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的态度几乎全是不满。协会提供的资料表明,在2000年12月15日,欧盟决定对中国出口欧盟成员国的80毫米以上规格的焦炭实施无限期反倾销措施,每吨征收32.6欧元的反倾销税,以减缓中国焦炭对欧盟焦炭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冲击,但是转眼之间欧盟态度急转直下。

    欧盟抱怨中国的出口限制已把该原料的全球价格推到令人眩晕的高位,从两年前的每吨79美元上涨到2004年第一季度的350美元,目前已经达到400美元的高位。欧盟委员会在最近一份内部文件中提到,这次价格上涨至少部分反映了以下事实:全球最大的焦炭生产国——中国去年允许出口的焦炭还不到年产量的10%。

    我国每年的焦炭出口额度由发改委相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士认为,中国对焦炭出口的限制主要立足于国内经济形势,而并非主要针对欧盟。

    2004年初,发改委主管焦炭生产的官员表示:“(焦炭出口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保持国内有足够数量的焦炭和原煤,以防止国内供应短缺造成钢铁生产价格上涨。我们不能允许煤炭和焦炭价格引发全国性的通货膨胀。”

    焦炭是钢铁生产中的重要燃料。2003年,中国焦炭产量同比增长了21%,但是在生铁产量也同比增长21.92%的背景下,这些增加的焦炭产量基本上都被国内市场吸收,焦炭价格因而上扬,使得重新审视焦炭出口配额成为必要。

    2003年7月,商务部外贸司、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工业司、能源司、资源环境司与相关行业协会等专门开会讨论此事。

    “我的建议是一年减少200万吨,三年减少600万吨。”参加此次会议的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徐广成说。徐还认为,每生产1吨焦炭要产生煤气400立方米左右,这样高污染的行业世界各国中只有中国在大力发展,必须认真考虑发展带来的代价。

    一些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士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超越了出卖资源换取外汇的阶段。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充足,但是资源短缺,尤其是煤炭。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乌荣康曾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到2005年,我国煤炭需求大约缺口1亿吨,而到2020年要缺7亿吨。而为了生产高污染的焦炭,我国2003年甚至还进口了260万吨炼焦煤,从经济上考量并不合算。

    而代表出口企业利益的中国五矿进出口商会则希望利用国际价格上涨的机会增加出口,获取外汇。

    最终,焦炭出口应该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和能源战略的意见占了上风。会议决定,为了减少出口限制对国际市场产生过大的波动,2004年的焦炭出口配额在2003年1200万吨的基础上缩减300万吨,为900万吨。

    由于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的时候“拖了一些时间”,2004年1月初商务部只发出了233万吨出口许可,虽然在2月底中国又增发了60万吨出口许可,但出口许可突然间如此大幅减少,致使焦炭价格开始快速上涨——2月份,中国冶金级焦炭出口离岸价格在2月底涨到400美元/吨,3月份价格又涨至450美元/吨——在两年前每吨为79美元。

    面对价格如此涨势,欧盟开始做出强烈反应。2003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焦煤约440万吨,占欧盟钢铁业焦煤年消耗量的31%。拥有世界前10大钢厂中4家的欧盟近年来迫于环保的压力,不得不关闭了一些焦煤生产厂,这更凸显出欧盟钢铁行业对中国焦煤出口的严重依赖。

    “这其中闹得最凶的就是意大利。”黄金干说。炼焦协会的数据表明,意大利2003年生铁产量增加了41万吨,但是却缺乏必需的焦炭。2004年1月底,意大利最大的钢铁公司Riva因严重缺乏焦炭炼钢,开始向政府求援。为此,意大利政府要求欧盟出面与中国进行交涉,放宽焦炭出口。

    2月份,欧盟曾专门就此事致函中国商务部。3月15日,拉米访华,在与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会谈时,他正式提到了放宽中国在焦炭和废钢等原料出口的限制方面的要求。当天签署的意大利对中国的288万欧元畜牧业的无偿捐助,也被业内人士视为让中国政府对欧盟尤其是意大利的焦炭出口控制适度放宽的一种交换。在回国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拉米又致信薄熙来,正式对中国限制焦炭出口的做法提出申诉。

    到3月25日,中国商务部共发出了773万吨的出口配额,与往年进度相当,并没有任何让步迹象。从目前来看,难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中国焦炭难以分出更多的“羹”给欧盟。

    山西难觅价格下降迹象山西省的焦炭产量约占全国的50%以上,而在每年全国1100多万吨的出口焦炭中,大概1000万吨都产自山西。眼下,山西的焦炭产业却正在面临整顿,焦炭生产可能进一步受到影响。

    2004年3月22日,新华社一媒体刊登了《重复建设笼罩山西焦炭》的文章,历数了占全国焦炭产量半壁江山的山西省在焦炭产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文章发表的当天,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亲自做出批示,要求加强调控。第二天,温家宝总理也做出批示,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拿出具体处理意见。

    3月24日,发改委主任马凯指示由发改委产业政策司牵头,组织能源局等部门尽快研究出台一个相关的整顿政策。

    4月1日,发改委产业政策司等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讨论整顿事项。会后,发改委派员与山西省政府赴山西焦炭主产区进行调研。

    4月15日,山西省省长张宝顺在省政府召开的经济分析会上说:“山西省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重点制止焦炭等行业盲目重复建设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的竞争力。”

    但山西省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处长阎东认为要限制有很多困难。

    “现在民企投资焦炭占很大比例,而且规模还很大,上亿元的成本不从银行拿一分钱。宏观调控可以从资源利用率、环保标准来控制,但这些规模比较大的民企投资时,在这两个方面大都还做得不错,甚至比有些国企在这方面做得更好,政府从信贷、环保就很难去限制了。”阎东说。

    如果调整不好,限制反而会带来焦炭价格一飞冲天。

    而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马新建认为,刨去需求对焦炭价格的拉动,生产成本的增加也把焦炭价格逼向高位。

    2002年山西省清理整顿小煤窑,6000家小煤窑减至3000家左右,导致原煤产能产量大幅减少,生产焦炭需要的炼焦煤从每吨70多元上涨5倍达到现在的每吨350元,大大增加了焦炭的生产成本。

    同时山西省整顿污染大、资源浪费严重的土焦、改良焦,造成机焦占焦炭生产总规模的比例从2002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近70%。机焦在资源利用率、环保方面的成本远高于土焦,所以进一步促进了焦炭价格上涨。

    此外,山西常年的运力紧张,大量焦炭积压在山西不能及时运出去,也造成焦炭价格居高不下。

    在需求依然强劲的背景下,宏观调控的力度只能使得焦炭价格畸高,价格传递的信号又刺激焦炭投资的增加。

    阎东向记者透露:“现在山西已获批的焦炭项目有7000-8000万吨,在建的还有7000-8000万吨。”但他补充说,这个数字不是特别准确,因为数字“三天一变”。

    “炉子点了就不会停。”五矿进出口商会焦炭分会的一位人士说。但他担忧的是,如果政府在焦炭市场上发出过多的信号,将会使焦炭企业在成本居高不下的背景下进行残酷的低价竞争,大部分企业会自生自灭。

    出口证抬高焦炭价格尽管焦炭的价格一路上涨,但焦炭生产企业的幸福生活似乎并没有到来,幸福的是掌握着出口许可证的一些贸易公司。

    据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马新建介绍,焦炭出口配额由商务部依据发改委制定的出口配额按省分配,而且大部分都分给贸易商而不是生产商。

    马新建透露,虽然山西焦炭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量接近90%,但山西分到的出口配额不到总配额的40%,内蒙、北京等基本上不产焦炭的省份也分了配额。因此,山西的焦炭要出口,就得通过外地有出口配额的出口商,从而又增加了额外的成本。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焦炭出口许可证成了一种可以流通的紧俏商品,它的市价是每吨出口200美元。而焦炭生产企业却最多只能从出口中获取每吨200元人民币的微利。“有证(许可证)就是有能力。”该人士说。据介绍,能获得许可证的多是与原国家外经贸部和各省外经贸厅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贸易商。

    “生产商有产品却不能直接出口,能出口的贸易商又不生产,这种状况是不正常的。”马新建说。

    徐广成告诉记者,这种混乱的出口配额分配机制也造成了出口秩序混乱,容易引发国际间贸易纠纷。5月14日商务部会议的中心议题就是许可证“要发给企业,发给真正的外贸公司”。

    有接近商务部的贸易问题专家认为,商务部的思路是在与欧盟的谈判过程中,可以根据目前的贸易结构,将能源问题与其他产品的出口捆绑起来,增大中方在谈判中的砝码,作为争取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有力武器。

    “这种想法可能不太现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协会负责人说。


    ——相关链接——


    骤停焦炭和炼焦煤的出口退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从2004年5月24日起,对出口商品代码为27040010的焦炭及半焦炭、出口商品代码为20711210的炼焦煤,一律通知增值税出口退税。2004年5月24日以后,出口上述代码的产品一律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谈判更加困难

    5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对出口的焦炭及半焦炭、炼焦煤,一律停止增值税出口退税。在中欧焦炭贸易争端尚未解决之际,这样的举措显示出中国政府削减焦炭出口的决心。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处对此不愿发表评论。

    中国是焦炭出口大国,占全球焦炭总出口量的60%,去年中国的出口量约为1300万吨,今年的出口量调整为900万吨。欧盟是中国焦炭主要的海外市场之一。此前的5月9日,欧盟曾经要求中国在5天内取消对焦炭出口的限制,否则将在世贸组织起诉中国。5月14日,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欧盟并没有立即向世贸组织起诉。17日,双方商定在随后的两个星期中继续进行商谈。目前,谈判仍在进行。分析认为,中国停止焦炭出口退税将使中欧双方就这一问题正在进行的谈判更加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欧盟要求中国取消焦炭出口限制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抨击。这位专家表示,钢铁与焦炭应该联合生产,欧盟逐年降低焦炭生产量而依赖进口的做法并不可取;欧盟在1999年曾对中国焦炭征收每吨32.6欧元的反倾销税,该反倾销措施在今年3月临时中止,现在又要求中国扩大出口,这种做法与公平贸易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该专家表示,中国目前土法炼焦太多,出于保护环境和优先满足国内需要的考虑,中国应该减少焦炭出口,必要时甚至应该对焦炭出口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