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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在即 如何征收成焦点

2005-3-25 11:14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务部副部长肖捷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物业税改革,而试点城市也已在筛选中,“物业税”再次成为业界极关注的焦点。如何征收是重点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对记者表示,“现在的关键问题不是这一制度应不应该设,而是怎么设。”将来的物业税如果是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增值税,那物业税制度肯定要和土地使用权制度相适应,比如说土地使用权现在是一次性缴纳70年的租金,将来就变成用税收的形式分年去缴纳了,那么如何缴纳、税率如何才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另外他指出,对于已经买房的人如何缴纳物业税也是购房者急于知道的。

  据称,目前关于征收有几种说法,一种是适用于不同的比率,新的高、老的低;另外一种是划定一条线,老的不缴,再次转让时才会缴纳物业税。

  置业专家舒可心提醒购房者不必过分担心,毕竟现在税则、税基、征收方法、税率都还未确定。“如果能第一套房不征税而对二、三套房征税,房屋总价越高纳税额越高,经济适用房免征等等,对平衡社会公平来说应该是件好事,有利于平抑房价、平抑炒房。”改革势在必行

  现在房地产税费当中的主要问题是流通过程税费重,保有阶段税费轻,这就容易聚集一部分人进行房地产炒作,导致财富的过分集中。从国外经验看,要解决这一问题很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征收物业税(国外有的叫地税,有的叫不动产税,有的叫物业税,但都是一种财产税)。

  中原地产总经理李文杰指出,我国开征物业税已是大势所趋,否则现任政府把土地都出让了,税收一次性收回来,也就无形中占有了后来政府在土地上的财政收入,所以税制改革不容置疑。

  另外,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股市的低迷,也导致大量的投资者涌入房地产市场,如何抑制由于投资者或者投机者的进入而导致房产价格快速上升,征收物业税无疑是一个有效的抑止办法。“宏观调控是一种经济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讲,都是加大了投资人的成本,征收物业税跟利率一样是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

  税费专家认为,征收物业税不光是为了打击炒房,也是国家税费完善的一个必然过程。所以,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对调节居民收入都会有很大作用,符合国际惯例。有专家称开征时机未到

  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权威、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维新认为,物业税征收涉及4个条件,第一产权要清晰,第二产权关系要明确,第三要有一个公正公平的评估机构,第四房地产税费体系要完整。

  刘维新认为,依我国目前现状看,要正式开征物业税至少还得3年。他解释道,物业税本身是一种财产税,如果产权不清,就没办法征收。“我国是土地国有制,业主仅拥有房屋土地的使用权,评估本身就是个问题,另外如果产权不清晰,房屋都不归业主所有,如何征收业主的税?”

  对于有官方人士表示要把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合并为物业税,刘维新表示这是一种混淆概念的提法。他认为,税是国家强制性行为,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特点,而土地出让是一种经济活动,把二者合在一起变成物业税,从理论上看是不合理的。

  “土地制度改革至少要先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再到国务院,最后上人大修改《土地法》。这些事情都没有做的时候,要开征物业税,怎么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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