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建议

2003-9-20 8:7 四川政协报·徐大蒙 【 】【打印】【我要纠错
  为积极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贡市政协把做大事与办实事结合起来,于今年4、5月间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税费改革情况作了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自2002年3月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全市农民人均负担实际减少了43.34元,减负比例为42.7%。二是确立了我市以农业税及其附加、过渡期“两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农村税费框架,初步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三是建立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但是,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难免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继续推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特提出建议:

  1、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各级政府换届后,要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继续加强对税改工作的领导。市和县(区)要切实加强和充实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力量,保持税费改革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继续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有关政策和税费改革取得的成效。

  2、完善农业税征管办法,强化对农业税的征管工作。

  在农业税没有取消之前,要维护该税种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通过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强调农民的纳税责任,赋予税务机关必要的手段,依法对无理欠税、偷税、逃税、漏税、抗税者进行治理,维护税收的公平性,保护依法纳税人的利益。

  加强农税征收体系建设,改进税收工作。建议由四川省人大尽快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地方性法规,允许税务机关聘请村组干部担任协税员以增强征管力量。

  割断粮食价格与单位土地税赋水平的联系。建议根据当地目前农村税收总额除以计税亩数,确定每亩税赋水平。如果考虑若干年后取消农业税的可能,也可以逐年按一定比例递减每亩的税额。

  3、改善纳税目标考核办法。

  “上清下不清”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现有的农村税收目标考核体系错位。虽然农村税收水平直接影响着乡村的财政水平,乡村基层组织对税收完成情况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但毕竟征收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税收任务的完成责任也应由税务机关承担。要改变现行那种对乡村下达税收死目标的做法,将转移支付与税收任务脱钩,减轻乡村干部的工作负担,把他们从催粮派款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抓发展。

  4、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地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国办《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严肃法纪;三是国家和省级应尽快制定和颁布农民负担监管法和实施细则,使农民负担的监管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的“公示制”,切实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查处和回复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5、坚定不移地进行配套改革。

  税费改革后,区县和乡镇的财政收入多数基本持平,有的地方有较大缺口。在乡镇普遍存在较大的债务和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区县和乡镇有扩大税收基数和加重农民其它负担的内在冲动和趋向。因此,在进行税费改革的同时,如不进行配套的基层机构改革和教育资源调整,精简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就很难实现农民负担的长期不反弹。

  6、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要明确界定农村公共财政的开支范围。除乡村基层政权和义务教育需求外,应考虑将农村基层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公共财政框架,由公共财政统一支付。目前,县、乡财政根本无力顾及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两工”折资取消后,农村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更无资金来源,原有的建设欠债无力偿还,新的建设更是无从谈起。

  7、清理乡村债务,分类化解。

  应对乡村债务构成情况进行分析,分类别制定化解方案。对于出自中央政策要求而进行的建设项目,如乡村普九达标、基础设施建设等所欠债务,应由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进行清偿,或者允许挂账停息。对于因创办企业所欠债务,应责成乡村组织依法进行追缴,确属无法追缴的债务,应依法将所办企业进行破产,所欠银行债务列入银行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当务之急是务必防止新增债务的产生。
相关热词: 农村 税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