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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办软件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2005-7-25 16:11  【 】【打印】【我要纠错
  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提出“全民创业”发展思路后,南昌市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迅速出台了多项税收减免措施,鼓励创办新企业,支持下岗再就业,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和税收环境。新办软件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悉,南昌市国税局鼓励创办新企业的措施包括: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同时,南昌市国税局还提出了一些提升工作效能,服务全民创业的新措施。如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化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实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服务模式。在办税大厅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户式”查询的税收服务。进一步方便涉税事宜办理,方便纳税人办证,简化发票发售手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规范税务行政许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