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招商银行在内的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近日联合呼吁改革商业银行的税收制度,合理减轻税负,并要求修改关于分业经营的法律规定。这一呼吁是 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在参加2005年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议上提出的。联席会议建议相关部门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营业税税负,统一中外资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明确、扩大商业银行资产减值准备在税前扣除的范围。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目前中外资银行在税收负担上并不相同。中资银行的税负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率和其他行业基本相同。所得税的税率一般在33%,营业税为5%.而很多外资银行的所得税可以享受减半的优惠税率,在一些开发区注册的银行还可以享受一定时段的免税。
另一方面,对于开支计入成本的列支范围,中外资本银行也不尽相同。外资银行可以列入成本的项目往往比中资银行多。而资产减值准备在税前税后扣除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这使得中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同样的税前利润下,中资银行的盈利水平大打折扣。”这位人士认为。
除此之外,12家银行行长还呼吁,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空间。建议尽快修改相关法律当中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并建议监管部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进综合化经营;扩大商业银行资产运用的范围,灵活调节风险资产的总量。
同时还建议监管部门将新业务、新机构的审批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资本约束机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向符合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倾斜。
招商等12家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名呼吁降税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