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对外公布了东北税改一周年后辽宁的“成绩”单。
在过去的一年,辽宁省共抵退税款17.62亿元,取得的成绩将为税改在全国实行提供经验。
抵退税惠及省内6城市
辽宁省国税人员表示,自去年7月份政策执行至今年6月末的一年间,辽宁全省转型企业应退固定资产进项税25.78亿元,国税部门实际已办理退税总额17.12亿,抵减欠税5040万元,抵退税合计17.62亿元。
抵退税主要集中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辽阳等6个重化工业比重较大的地区,抵退税额合计15.96亿元,占全省退税总额的90.58%。
“洼地效应”出现
近日,上海通用北盛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参与重组原金杯通用公司,在沈阳投资1.43亿元建设别克商务车生产线,按照税改条件,其已享受到固定资产进项税退税815万元。
辽宁省国税人员表示,增值税转型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通过政策“洼地效应”引导投资规模和方向,实现吸引东北三省以外投资向东北流动的目的。
另外,在产业方面“洼地”效应也已经出现。该人员坦言,转型政策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在东北地区内部引起投资向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船舶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八大行业的流动。
据统计,今年1~5月份,辽宁全省工业完成投资329.2亿元,其中原材料工业和装备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为59%,比上年同期比重高出7个百分点。
企业整体税负降低0.6%
截至今年7月31日,辽宁省经国税部门认定符合退税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26548户,占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81325户的32.64%,占全省工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4879户的59.15%。今年上半年全省又为2827户企业办理了抵欠和退税,占全部认定企业的10.65%。
辽宁省国税人员介绍,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直接降低了企业税负。考虑转型退税因素,今年上半年八大行业平均增值税税负率为3.3%,较去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人员对此表示,转型政策实施一年来,鞍钢得到增值税转型退税款累计5.33亿元,推动了技术更新和主业整合。
东北税改一周年辽宁抵退税逾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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