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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引领农业产业化

2003-1-17 10:58 中国税务报·金 黄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在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上,九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认定结果。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等235家企业成为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权威人士表示,近年来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财税支持,加快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步伐,进而带动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缺乏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产品更新慢,附加值不高,企业整体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我国最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也只有100亿元左右;全国2.7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5900亿元,不如世界最大食品企业前两名的年销售收入之和。

  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国家在财政、税收和信贷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对重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在财政政策方面,国家已经开始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而且全国已有2/3的省也安排了专项资金,每年资金总额达10亿元以上。此外,国家还把重点龙头企业纳入国债资金技改范围。在税收政策方面,2000年国家明确了有关扶持政策,规定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扣除,符合国家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得税抵免。2002年国家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率由10%提高到13%。

  有关人士介绍,财税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龙头企业的发展。第一批151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2000年公布的。2001年第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平均固定资产2.6亿元,平均销售收入7.9亿元,比1999年分别提高了26.3%和27.2%。许多企业在装备水平、生产规模方面已列全国同行业前茅。2001年,第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平均带动农户已达9.9万户,大大高于全国龙头组织平均带动900户的水平。与此同时,许多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物流配送、开展网络服务等搞活营销,提高了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农产品出口成为龙头企业的新亮点,山东、广东两省通过大力培育农产品出口企业,推动农产品的出口。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代表九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有明显作用。发展龙头企业,可以有效地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并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业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提高。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财税、信贷、国债技改贴息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