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近日出台支持私营经营发展相关政策,对2004年缴纳税收超过100万元的私营企业(餐馆类企业税收超过120万元)实施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5万至120万元不等的贷款贴息。
贴息对象为在合肥市(含区、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地在合肥市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享受财政贴息的资格将与企业安置国有下岗失业职工比例、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保险人数以及企业开展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等三个方面紧密挂钩。安置国有下岗企业人员越多、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保险人数越多、会计信用等级越高的企业,享受贴息资金数额越大。
制定此政策的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合肥有27户私营企业共享受了480万元的财政贴息政策。今年的政策里新增加了对会计信用等级的考核,获会计信用等级A级认证的企业,在原享受贴息金额的基准上还可上浮10%,体现财政对企业建立会计信用等级的导向性作用。
合肥:私企缴税超百万可享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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