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使税收征管档案为税收工作服务,7月9日,格尔木市地税局为档案管理达省一级验收,召开了颁证会。这标志着该局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正规化和规范化。
据悉,由于该市地税局于2001年1月成立了档案管理机构,并按照《青海省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局《全国税务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按照建设省一级档案室对硬件等设施的要求,先后投入资金6万元,购置了档案密集架,微机、复印机、扫描仪、照像机、录音机、摄像机、打印机和一套津科110档案软件和档案库房设施。
据介绍,该局对近几年的征管档案,1994年至今文书档案、征收会计档案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理,经过该局全体人员近四个月的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共整理出了文书档案171卷,其中永久83卷,长期49卷,短期39卷;税收会计票证档案918卷,账本42册,报表22本;科技档案10盒;征管档案1437卷,其中,企业档案1127卷、个体户档案311卷;稽查档案269卷,其中永久23卷,长期129卷,短期117卷;声像档案2盒,照片档案58张,机读档案15盒,实物档案30件,图书档案近百册。
受省档案局委托、海西州档案局卫局长向该市地税局授予“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的牌匾。
格尔木市税收征管档案工作又上台阶达省一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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