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改组改制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

2003-7-30 9:43 国际金融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税务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对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从7月1日开始,改组改制以及经营形式发生变化的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不会再为进国税局的门还是地税局的门而发愁了。
相关热词: 改组 改制 企业 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