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北京“中国财税论坛2003”上指出,十六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指明了方向,财政将着力做好五项事情。
一是在做大经济蛋糕的同时,积极完善财政支持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政策,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是切实支持解决“三农问题”,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从体制上稳定和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三是积极运用财税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稳步提高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区域和省域内各地区的协调发展。
四是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促进国内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协调发展。要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切实解决出口退税拖欠问题,进一步调动企业出口的积极性,推动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出口主体和市场多元化。
五是加大对环境整治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的投入,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谢旭人:税制改革七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1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财税论坛2003”上表示,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中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目标,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步对现行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
一是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
二是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三是统一企业税收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
四是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应当更加合理,税率也需要适当调整。
五是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六是完善地方税制度,结合税费改革对现有税种进行改革,并开征和停征一些税种。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七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
专家观点
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原来的财政政策主要是促进经济增长,现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财政政策要更加促进社会的发展。
我们还要继续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是要调整它的方向和力度,加大对公共社会需要方面的支持。公共财政体制的健全和进一步的完善,对下一步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要合理确定长期建设国债的政策调整的范围和要点。长期建设国债的政策调整应该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的目标。在具体的部署领域上,应该是长期建设国债资金积极地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这样尽可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
对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环节的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瓶颈制约的基础设施项目,长期建设国债资金要继续予以特别关注。中央已经明确的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等显然必须放在今后一段时间长期建设国债资金考虑的重点之列。对那些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相关的重点项目,显然也必须作为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下一步税制改革应该解决三个最突出的问题。
一是关于合理调整税收负担问题。要以大规模的税费改革为突破口,取消那些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建立规范、完善的国家税收制度,让税收真正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负担,合理提高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中国税收和财政的规范问题。二是税制改革下一步的任务是优化税制结构。税制结构方面当前存在的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失调。流转税比重偏大,所得税比重偏小。在未来的若干年内,直接税将会有比较大的上升。另外,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财产税的开征,也会从税收制度上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三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要完善各个税种特别是主体税种。
新一轮财税改革重点确定 金人庆:财政做好五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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