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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免税被查处

2003-7-6 10:50 扬子晚报·卓越 建宁 晓风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向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款未获批准,就自作主张不缴纳税款,结果被地税部门查处。秦淮区两家民政福利企业在去年底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200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由于其“四残”人员所占比例未达减免条件,税务机关未予批准。按规定这两家企业未获批准后应立即解缴税款,但这两家企业直至今年6月仍未补缴。结果被责令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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