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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增加农民负担就追究谁的责任

2002-12-20 9:40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全面规范农业税收执法,切实做好农业税收征收工作,特别强调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这个《通知》的颁发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在当前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农业税收是国家税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农民负担的主要构成之一。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国家制定了包括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通知》针对这些问题,适时提出要加大农业税收征管改革力度,规范农业税收征管行为,严格防止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案(事)件的发生,并明确提出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

  《通知》的颁发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呼声,显示了税务部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心。规范农业税收执法,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是税务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它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提供了一个坚实的保障基础。

  规范农业税收执法,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对进一步强化农业税收征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和实行农业税收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国办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重要意义,结合农业税收征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规范农业税收执法,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还要求各级农税机关妥善处理做好税收工作与推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

  农业税收肩负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农民利益各项方针政策的重任,我们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和广大农业税收征管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农税征管,严格税收执法,努力提高征管水平,为维护农村稳定、繁荣农村经济,早日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