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26日在此间说,中国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保持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谢旭人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将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王诚尧说,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方向主要包括:工商流转税改革、关税改革、所得税改革、财产税改革、农业税改革和清费立税改革等。自1994年中国进行较大规模的税收制度改革以来,中国的税制已经连续10年保持基本稳定,而其中一些制度更是从改革开放初期沿用至今。例如,城镇居民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800元是从1980年开始实施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变化,到2002年底,已有53%的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超过了800元。在北京市,政府确定的一个3口之家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已达到870元。
新一届中国政府对税收改革给予了高度重视。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全国展开,中央政府取消了实行了近20年的农业特产税,各地也纷纷取消了一些向农民征收的收费、集资和摊派。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本着“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原则,清理各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的税收优惠政策。王诚尧说,目前实行的内、外资两种企业所得税将合并改革为法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统一税率,统一税基及计算,统一税收优惠。此间税收专家分析,由于目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有望接近国际平均水平,这将减轻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税源。税务部门人士指出,下一步税制改革将涉及经济体制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政府各决策部门的协同推进,必须选择合适的时机。
国税局局长谢旭人:中国将继续深化税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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