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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60多亿元预算外收入纳入财政管理

2002-11-16 14:15 新华网·赵 锋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新疆将用2-3年时间,在全疆建立起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预计60多亿元的预算外收入将纳入财政管理。

  据了解,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可以集中资金办大事,也有利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新疆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能收取的各种资金,都属于国家的财政性资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资金被部门和单位分散掌握和安排,从而造成大量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约束之外,有的单位还私设“小金库”,乱花钱,出现了贪污腐败现象。2001年,新疆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高达60多亿元,但其中真正由新疆财政部门调控的资金只有4.13亿元。

  目前,新疆已确定了首批15个厅、局和5所高校进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