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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降为1%

2003-2-26 14:21 京华时报·赵鹏 【 】【打印】【我要纠错
  价因此下降的可能不大
 
  昨天,市地税局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年将一律改按1%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税款。税务部门预计,由于预征率只下降了一两个百分点,北京房价因此下降的可能性并不大。

  据了解,去年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缴土地增值税时要按照1%、2%或3%的不同税率缴纳,今年一律按照1%的预征率预缴税款,这也包括税务部门检查发现以前年度应该预缴税款的项目。

  据透露,由于预缴税款通常比实际征收额要高,过去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销售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80%以上,就纷纷要求税务部门对税款进行清算,并予以退税。按照新政策的要求,只有房屋预销售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95%以上,开发商才可以办理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手续,并对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该规定同时强调,由于房屋租赁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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