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甘肃省国地税首建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协作配合

2004-6-8 9:51 来源:中新甘肃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日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共同成立国地税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就进一步加强双方间的协作配合提出了若干实施意见。

    根据《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国地税协作的意见》规定,国地税在进一步加强协作方面,应首先实现纳税人户籍数据、货运发票数据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的“两税”数据的定期交换。同时,国税、地税机关可以相互委托代征有关税款,但不得收取手续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附加条件。其次,双方将共同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共同开办12366服务热线。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步尝试实现税务登记的联合办证。原则是: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统一向国税办理税务登记;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统一向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持联合办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可以到国税局或地税局办理涉税事项,双方必须认可。

    另外,对于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管理的个体纳税户,双方将联合进行共管纳税户定期定额纳税人身份的认定和纳税定额的核定。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需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国地税在核定其所得税或制定核定标准时,应密切配合,制定统一的核定征收办法。对经营规模、方式、范围基本相似的企业,在一个县(市、区)范围内,要求其核定的定额或执行的核定标准应基本一致,避免因主管税务机关不同而形成税收负担不公。在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和评定方面,双方也将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协商一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