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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体税源管理不容忽视

2003-11-17 9:22 周口日报·卢好亮 长青 徐瑞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期,笔者在下乡调查中发现,当前农村个体税源管理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农村个体纳税户大多生产经营规模小,利润微薄,经营者纳税意识较低,加上费挤税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其纳税积极性,致使农村个体纳税人不能依法诚信纳税;二是农村以家族生活方式为主,宗族观念在农村中仍占据较重要的地位,如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导致暴力抗税事件。三是税收征管成本高,征管力量不足。以我县宁平税务所为例,该所只有5名税务人员,却担负着4个乡镇的国税征管任务,征管战线长达30多公里。除所长没有具体管片外,其余4个同志每人管辖一个乡镇,连双人上岗制度就很难落实。单人执法不仅不合法,而且遇到暴力抗税事件时又很难取证,势必造成税务人员有苦难言的尴尬局面。四是监管效果不强,目前受理纳税人登记、申报、纳税、购票等事宜的静态监控,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挤费立税,公平税负,提高农村依法纳税的意识;二是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协税护税网络,走专业管理和社会协助相结合税源控管之路;三是因地制宜增强基层征管力量,强化基层稽查职能,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税源控管作用。同时,正确引导个体工商户进行多元化申报,降低纳税成本。四是增加办税透明度,公开办税程序、定期公布核定税额和定额调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杜绝“人情税”、“关系税”,增加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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