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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 2008年奥运会税收有优惠

2003-3-4 8:48 中国青年报·马北北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3日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文,给予北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国际奥委会和有关奥运会参与者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三部委在《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捐赠、赞助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给予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收入免征相关税收;对北京奥组委的有关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相关税收;对中国奥委会的有关收入免征相关税收;对参赛运动员因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依照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免征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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