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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货运税收法规下月实施

2003-10-29 8:55 时代网·孙瀛 【 】【打印】【我要纠错
  辽宁规范整顿运输业税收秩序——4项货运税收法规下月实施

  昨日,记者获悉,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的四项有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法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和《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流程实施方案》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在辽宁省开始施行。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货物运输业经营存在的模式主要有:国有大中型货运业、特种货运业等货运企业,承包、承租、挂靠类货运企业,个体运输户三种,而对货运行业发票管理的方式主要是自行填开、税务部门代开交通部门代开等。这种对货运纳税人的粗放式管理,使得税收和发票管理混乱,营业税收入大量流失和增值税虚抵的情况严重。随着这四项新的办法和方案的施行,将会更好地整顿和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秩序。 辽宁省有关部门正在就这四项管理办法和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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