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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计划取消中国部分产品优惠关税

2003-3-26 14:23 来自:外经贸部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欧盟委员会2002年12月提交的指令草案,自2003年3月1日起,欧盟不再给予源自中国的海关HS编码第84、85和90款项下某些产品(如家用电器)优惠关税待遇(毕业制度),即从该日起重新征收第三国关税。

  由于该指令草案的有关规定可能会给许多欧盟企业造成诸多困难,因此受到德国及其他国家代表及行业协会的强烈反对,纷纷要求推迟实施,使得该指令草案没有获得通过。委员会工作小组内曾有多个毕业日期的建议,如2003年9月1日或2004年1月1日等,但至今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