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厦门市今年前9月私房出租税收增四成

2004-10-28 18:8 东南快报 【 】【打印】【我要纠错
    《租税3成增量返还街道》追踪

    记者日前从厦门市思明区地税局获悉,今年1~9月,该区共组织私房出租税收3190.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925.56万元,增长40.86%。

    思明区地税局的陈茵海副局长向记者表示,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由思明区财政局、思明区地税局联合制定的思明区私房出租税收激励机制。根据该机制,思明区将提取每年新增的私房出租税收(同比上年,扣除中央、厦门市对思明区财政的体制分成,扣除已计提的5%手续费。数据由思明区地税局按规定提供,由思明区财政局审核)的30%作为专项激励资金。

    陈茵海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的激励资金共计148万元。目前已由思明区财政局发放到位,充分调动了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代征点、协税单位及协税员、联络员的工作热情,有力促进了私房出租税收稳步增长。

    激励资金将用于区、街、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开展私房出租税收管理所需的经费。其中,街道激励资金的80%留给街道,20%由思明区集中统筹使用。

相关热词: 私房出租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