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厦门市思明区地税局获悉,今年1~9月,该区共组织私房出租税收3190.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925.56万元,增长40.86%。
思明区地税局的陈茵海副局长向记者表示,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由思明区财政局、思明区地税局联合制定的思明区私房出租税收激励机制。根据该机制,思明区将提取每年新增的私房出租税收(同比上年,扣除中央、厦门市对思明区财政的体制分成,扣除已计提的5%手续费。数据由思明区地税局按规定提供,由思明区财政局审核)的30%作为专项激励资金。
陈茵海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的激励资金共计148万元。目前已由思明区财政局发放到位,充分调动了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代征点、协税单位及协税员、联络员的工作热情,有力促进了私房出租税收稳步增长。
激励资金将用于区、街、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开展私房出租税收管理所需的经费。其中,街道激励资金的80%留给街道,20%由思明区集中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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