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报纸和音像制品的发行收入、科技场馆的门票收入以及科普活动门票收入等科普事业收入将享受税收优惠。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前日召开的全国科普大会上表示,《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已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联合起草完毕,近期将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门票收入以及对这些科普基地的捐赠均在优惠政策范围内。
徐冠华透露涉及科普出版发行、科技场馆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机构和高校利用科研设施等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均已取得较大进展。
音像制品发行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即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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