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务代理退出收费许可管理

2003-9-14 8:33 金陵晚报·刘泱 南佳 【 】【打印】【我要纠错
  南京市物价局昨天转发上级有关文件,正式取消对税务代理行业实行收费许可管理的规定。 

  据介绍,鉴于我省税务代理行业已全面改制为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或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并统一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为企业法人组织。物价部门依据《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同意税务代理行业退出收费许可证管理的决定。 

  在取消税务代理收费许可管理的同时,物价部门要求该行业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收费政策和管理办法,确保做到全面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坚持税务代理各项业务实行自愿、委托的原则,严禁强行代理和自立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相关热词: 税务 代理 收费 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