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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一轮税收制度改革将遵循两大原则

2004-4-28 8:9 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日前在"市场经济与中国税收"的高层论坛上表示,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由此拉开了新一轮税收改革的序幕。在这轮税改中,要遵循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税收"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两大原则。 

  许善达说,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要注意当前税制中削弱和损害企业竞争力的因素。要把过去以保持税负不变为原则,转变到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国民经济竞争力为原则上来。 

  他表示,新一轮税改还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要在保证税收收入总体增加的前提下,实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用"增"来弥补"减"并且获得盈余。其中"增"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加强征管,提高税收的实际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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