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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局五项所得税审批权下放

2005-7-12 15:35  【 】【打印】【我要纠错
  辽宁省国税局五项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审批权正式下放到市级国税机关。

  昨天,记者从辽宁省国税局得到消息,该局将“内资企业所得税减免”、“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银行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及“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等五项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部分审批管理权限调整下放到市级国税机关。这是继去年两次清理83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后,辽宁省国税局又一项重要举措。

  审批管理权限的调整下放,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使纳税人在更短的时间内享受到税收优惠,对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将起到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