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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局发今年2号欠税公告 欠税五毛三照样曝光

2005-8-23 9:26  【 】【打印】【我要纠错

  广东省地税局22日发出今年第2号走逃失踪户欠税公告,公告的对象是从2003年8月1日起至2005年8月22日止全省各地欠税的走逃失踪户,公告的户数共4253户,其中企业(单位)338户,个体工商户(个人)3915户,欠税共计2617万多元。

  最多竟欠税288万多元

  据了解,此次广东省地税局公告对象就是全省各地走逃失踪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欠税户。这次曝光的欠税户中,欠税金额最多的是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村的广州市浩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健文,该企业欠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产税等共计达到288万多元。

  欠税金额最小的纳税户是位于汕头市衡山路华诚工业大厦四楼的汕头市爱美丝高级化妆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欠缴印花税0.53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宝如。其次是位于珠海市拱北港昌路海荣新村77号的珠海市精才信息咨询服务部,欠缴城建税0.6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楣茜。

  首次欠税公告取得良好效应

  据该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份发布了第一次走逃失踪户欠税公告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部分走逃失踪欠税户意识到欠税公告对企业和个人形象的负面影响,主动采取措施清缴欠税,或积极制定清欠计划,或分期分批清缴税款,重新补缴了欠税。

  该负责人指出,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根据规定,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省地税局公告。

  不论欠税数额大小一律公告

  该省地税局强调,只要纳税人不按时缴纳税款,不论数额大小,都将依法进行公告。该局将会继续密切跟踪纳税人清缴欠税情况,督促欠税人抓紧清缴欠税,同时,如有欠税情况存在的纳税人,必须尽快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缴欠税,以免被公告,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