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目前个体户的数量已达到15万户,从业人员为60万人。有很大部分的个体户对税收政策不了解。那么,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缴税?
个体工商户四种收入应征税
按照税收政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征税。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所得:一是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二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证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是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四是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指出:由于我国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在经营企业的同时也兼有其他盈利所得。对于其他所得是否可视作其生产经营所得征个人所得税,主要是看与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关,如有关可视作生产经营所得,否则不能视作生产经营所得。
征收方式:查账和核定
据介绍,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征纳地方税费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由于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无法用查账征收方式查实其计税依据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也称“双定”)和定率征收方式(也称带征)对纳税人征缴地方税费。应缴税款为该工商户月应纳税营业额乘以带征率减去速算扣除额。
查账征收先预缴后汇算清缴。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按照5.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且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应区分不同行业。对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规定,必须准确区分,不同行业的起征点和税率都不相同,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额。例如经税务机关核定按每月15000元的营业额定额带征个人所得税,饮食业对应2%的税率,应该缴纳税款220元,但是美容美发业对应3%的税率,应该缴纳的税款为250元。
个人所得税税款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举例:某个体户开了间饮食店,采用查账计征个人所得税,2004年8月全月营业额为3万元,当月购进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等各项费用15100元,1-7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1-7月累计缴个人所得税28000元,该个体户8月份应预缴的税款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额和已缴税款:(30000-15100+100000)×35%-6750-28000=5465元,年末再根据税务机关的安排统一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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