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政协委员关注“富人纳税”

2003-3-7 18:33 中国经济时报·冀文海 【 】【打印】【我要纠错
  去年以来发生的“富人纳税”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这一问题也成为今年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孙安民:

  富人纳税问题有四个误区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工商联会长孙安民说,一个时期以来,“富豪不纳税”的舆论冲击已在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引起困惑和疑虑,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一些误区,需要加以客观的分析和认识。

  第一,企业纳税与个人纳税。首先,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是以企业缴纳各种税收为主的,其占了税收总额的93%以上,而个人所得税仅占不到7%。私营企业主具有企业的所有者和个人的双重身份,衡量私营企业主纳税与否、纳税多少、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也应以其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额为主。私营企业主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要包括个人工资收入和税后利润分配所得两部分。对前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无异议;对后者,只要不转入个人户头,私营业主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职务消费与个人消费。私营企业主中的绝大多数既是企业的投资者,也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其职务消费与个人消费很难界定,很难区分其中有多少属于与职务活动无关的个人消费,故税务部门也不应该征收消费中个人所得税。

  第三,企业资产与纳税。福布斯富豪排行榜反映的是私营企业的资产总额,而纳税排行只是该私营企业当年纳税的情况。某些达到一定资产规模的私营企业,由于扩大投资规模、投资回收周期长、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等多种原因,导致其某一年份纳税额的减少本属正常。

  第四,一部分人先富与实现共同富裕。从我国的税制结构看,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十分有限;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其缩小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是大力发展教育,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创造条件帮助贫困人口从根本上富起来。如果靠人为加大对富豪的征税力度去救济贫困人口,必将付出降低效率的代价。

  厉以宁:“杀富济贫”

  不能解决中国社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说,当前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是收入分配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沿海发展比内地快,城市发展比农村快,一部分家庭收入增加比较快,收入差别在扩大。但另一方面,要发展地方经济,缓解就业困难,就必须鼓励民营经济发展。

  “你如果不让民营投资者得到合理的回报,谁给你投资?”厉以宁说,“你如果不给高水平人才以高报酬,他们就被挖走了。所以对他们就应该高报酬、高奖励。而如果这样,收入上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扩大。但如果不这样做,我们的经济就上不去,这就是我国目前的两难境地。”

  厉以宁认为,我们只能走一条折中的道路。一方面要照顾到不能让收入差距过分地悬殊,要想办法尽快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决不要渲染“仇富”心理,“仇富”心理是有害的。因为,中国的问题不是靠“杀富济贫”就能解决的。

  全国工商联呼吁改革税制如何解决税收问题,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一份建议案提出,应修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政策,尽快合并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消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差异。

  据测算,我国目前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2%,是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11%)的一倍。另外,2002年中国税费总体负担占GDP的25.1%,虽然低于发达国家30%的平均水平,但却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16%到20%的水平。

  因此,全国工商联认为,由于税收负担过重,作为投资和市场主体的企业缺乏进行扩大投资、技术改造和结构高速的实力和动力,缺乏创新的活力和动机,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