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成都:今后缴税年审一起办

2004-2-24 8:52 成都晚报·赖庆媚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为堵住漏税,我市地税局和公安部门将形成联动机制,加强船使用税征收。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989年起,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车船使用税全部由税务部门委托交通稽征部门代征,但双方是以委托代征协议为凭。过了车船税缴纳期限后,对于不缴纳车船税的车主,稽征部门没有被赋予稽查的权利,而税务部门又没有上路稽查的权利。于是,有部分车主便漏缴了车船税。

  “正是基于此,我们已经和公安方面达成共识,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辆年审放在一起。”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和公安部门商量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建立统一的办事流程,让车主在车管所办理年审前,首先缴纳当年的车船使用税。目前,北京等地都是采用这样的方式。预计具体实施办法不超过下月就将出台,届时,车主只需到位于郫县犀浦镇的新车管所所在地就可实现年审、缴税一站式服务。
相关热词: 缴税 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