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就炒得沸沸扬扬、深为中国外贸行业特别是出口企业揪心的欧盟可能取消中国出口产品“普惠关税”的传闻,如今已不幸成为了事实。
欧盟委员会6月正式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欧盟15个成员国决定将于今年10月率先将中国在“普遍优惠制”(GSP)下享有的出口商品优惠关税,由目前的3.5%提高到5%,明年上半年将正式取消给予中国的“普惠制”。
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讲,这无疑是一条坏消息。
出口压力迫使欧盟调整普惠制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目前,全球共有28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其中,欧盟15国超过总数量的一半。
近一个时期以来,欧元汇率坚挺,兑美元汇价频创自1999年1月4日问世以来的最高纪录,今年来累计升值达11.73%。理论上说,货币升值带来的结果比较复杂,其不利之处在于将恶化货币升值国的贸易环境,即加速其进口,遏制出口,造成顺差减少,或者出现逆差,令当地出口企业吃不消。
专家相信,这是欧盟考虑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的主因。
按中国商务部统计资料,去年中国对欧盟全年贸易顺差近97亿美元,今年前四个月,中国对欧盟出口额又飙升45%,累计顺差已达43亿美元,可预见今年顺差将进一步扩大。
由于我国一直享有对欧盟的双边贸易顺差,因此成了欧洲贸易政策调整过程中的被“开刀”对象。
中国是欧盟普惠制的受惠国,部分输入欧盟的产品享有关税减免优惠。根据《欧盟普惠税条例》第12(1)条规定,假如受惠国家(地区)的任何产品连续3年符合部分准则,显示该等产品已具备足够的竞争力,则其关税优惠须被撤销。有关计算方法是以欧盟本身的统计数字为依据。
日前,欧盟已对以下中国产品实施“毕业”,取消普惠制待遇:动物源性食品、其他动物源性产品;塑胶及橡胶;纸张;机电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眼镜和钟表。
事实上,一些产品的关税优惠已被撤销多年,如化学品、皮革及毛皮制品、服装、鞋、玻璃及陶瓷制品、贱金属、家具、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等。
部分来自其他受惠国的产品也被撤销优惠,其中包括毛里求斯和突尼斯的服装;泰国的电子消费品;墨西哥的化学品、玻璃与陶瓷制品;乌拉圭的未加工兽皮及皮革。这些产品均与中国有关产品竞争欧盟市场。
中国多种产品出口受影响
由于欧盟普惠制对其它受惠国和地区的同类产品仍给予关税减免优惠,因此中国此类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将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欧盟普惠制对中国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将成为一种障碍。
到目前,中国能继续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只剩下:活动物、植物产品(油籽,工业及医用植物除外)、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制品除外)、贵金属及首饰、交通工具及其设备。
一旦欧盟“普惠制”取消,这对家电、钟表、光学仪器、乐器、服装、鞋帽及轻工制品等类别产品的出口无疑将又一次受到冲击。
从更深层次上分析,欧盟此举对中国产业的负面影响极为深远,知名世贸问题专家、中国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薛荣久对此忧心忡忡。薛教授分析,首当其冲的是将导致被取消产品在给惠国市场难以立足。尤其是彩电、微波炉等利润已经微乎其微的家电产业。其次,还可能会影响到制造业领域的跨国巨头转移投资。
多管齐下降低损失
为减少新的普惠制产品对外贸出口的影响,专家指出,有关部门须帮助企业尽可能确切了解、掌握欧盟新的普惠制产品毕业安排将会对其产生的影响,使其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建立预警机制,使企业根据毕业机制的产品分组和每年审定的特点,适时调节产品种类或向欧盟出口的产品种类,以尽可能减少毕业的可能,或增大已毕业产品重新获得普惠制待遇的机会。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从欧盟普惠制方案的内容看,欧盟会长期运用普惠制平衡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其的贸易,因此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会长期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欧盟方案不仅规定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不采用毕业机制,而且规定对原产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受惠产品,除香蕉、稻米和糖外,一律给予免除关税的待遇。因此,中国有条件的企业可考虑向这些国家和地区投资,以便充分地利用欧盟的普惠制。尤其是中国一些本土市场已饱和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还可以就此开拓新的市场。
另外,即便普惠制被迫取消,政府在产业结构上亦可做相应调整,以弥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例如可适当限制被取消普惠制的产业投资,鼓励享受普惠制的产业发展,还可以将被取消普惠制的产业向享受普惠制的国家或地区转移。
中国须重审普惠制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除可以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外,还能够享受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
中国政府曾经向美国提出享受普惠制的要求,但至今没有获得美国国会通过。
有专家指出,欧盟这一动向表明,发达国家有可能重新审视普惠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结合日本抬高普惠制门槛、美国迟迟不实行对华普惠制政策等情况分析,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开始受到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强国的挑战。
除普惠制外,出口企业应积极熟悉和应用国际上新的贸易优惠政策。例如,《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简称《曼谷协定》),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关税安排的区域贸易协定。根据该协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至韩国、斯里兰卡的《曼谷协定》项下产品,凡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的均可享受进口关税优惠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普惠制不是永恒的。随着某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这个国家的某些产品甚至整个国家将不能再享受普惠制待遇(即所谓产品毕业、国家毕业)。因此,外贸出口企业应加倍珍惜和充分利用普惠制这一来之不易的优惠待遇,扩大对外出口,加快经济发展。
业内人士提出,虽然我国目前仍有普惠制待遇,但应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中欧经贸关系已成为一个敏感话题
欧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近年来,这种伙伴关系还在迅猛发展,仅今年1-4月,我国和欧盟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就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0%,欧盟方面还表示希望中欧之间的贸易超过中美,在目前的基础上翻一番。
但与此同时,欧盟对中国进口产品的贸易保护措施也越来越多。这其中,取消对中国产品的普惠制是目前中国产业界最为关注的一个。
其实在此之前欧盟就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采取了很多贸易保护措施,包括: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37起,涉及我国五矿、化工、纺织、机电、土畜等行业,使我国每年大约有40多亿美元的产品出口受限。同时还制定较高的技术标准,把我国很多机电产品限制在欧盟大门之外。目前有些措施已经影响到未来3-5年我国产品的出口。
对此,6月13日抵京访华的欧盟贸易委员会委员帕斯卡尔·拉米说:“我认为欧盟现在的贸易政策没有错。”
拉米认为,现在的中欧贸易发展势头强劲,双方贸易中的一些争端不会成为大问题。他说:“我不觉得它叫争端,我宁可称它为争议,但是从量上来看,有争议的部分只占了我们贸易额的1%,另外99%都是好的,这1%是树木,不能遮住整个森林。”
在回答中国记者关于中国会不会成为欧盟修改GSP(普惠制产品清单)受影响最大的国家的提问时,拉米明确回答:我不这么认为,也许在有些方面中国的增速会减少,但在另一方面,它会增加,最后,发展中国家在整个欧洲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会有减少。
对此,中国的业内人士可不像拉米那么自信和乐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赵晋平指出,普惠制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欧盟认为从经济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来看,中国已经从发展中国家中“毕业”。经过中方的努力,取消普惠制没有很快实施。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出现普遍疲软的状况下,仍然表现出很高的经济增长速度,进出口贸易水平都比较高,这时候提出取消普惠制,表明欧盟对中国贸易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顺差不断增大,而欧盟对中国产品的贸易保护措施也连续不断,再加上人民币兑欧元相对贬值,增强了中国出口欧盟产品的竞争力,在这么多的变数之下,中欧经贸关系已成为一个敏感话题。(文/李明)
链接一 将不再享受欧盟“普惠”待遇的中国产品:
乳制品、蛋制品和天然蜂蜜等
塑料和橡胶产品
纸制品
机电产品和光学、照相和电影器材
计量、检验和精密仪器
医疗和手术器械及设备
钟表
乐器
及其零件和附件
已不再享受欧盟“普惠”待遇的中国产品:
化学品、皮革及毛皮制品、服装、鞋、玻璃及陶瓷制品、贱金属、家具、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等。
尚能享受欧盟“普惠”待遇的中国产品:
活动物
植物产品(油籽,工业及医用植物除外)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
农产品
纺织品(服装制品除外)
贵金属及首饰
交通工具及其设备
链接二 何为“普惠制”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它是一项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扩大出口的关税优惠制度,也是世界上关税最低、最有吸引力的一种关税制度,目前普惠制项下的出口产品关税平均比最惠国税率低约三分之一。
目前,世界上有32个给惠国家,它们分别为欧盟15国、瑞士、挪威、波兰、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捷克、斯洛伐克、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匈牙利、保加利亚和土耳其。除美国、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外,其余29个国家都给予中国出口的制成品、半制成品普惠制待遇,对中国扩大出口、提高出口效益都有一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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