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分享制改革,被认为是2002年的一件大事。今年这项政策将继续进行调整。而其他的税种也面临调整和改革,包括税法在内,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反映也比较强烈,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在这一背景下,2003年税收制度的完善和调整其趋势如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倪红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进行了预测,并提出她的有关政策建议。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经收入型过渡比较合适
在发达国家,企业增值税的征收方面普遍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而我国却不同,长期都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购进所含的增值税税款,存在重复纳税的情况。因此,生产企业反映强烈。在倪红日看来,这种征税方式从客观来说,是对企业自主投资的一种抑制。如果进行增值税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可能对企业自主投资有所促进。
不过,倪红日根据目前国家的实际情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转型是必须的,这是一个改革的大方向。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供给大于需求,经济增长受需求约束几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与转轨前期的情况正好相反,而沿袭过去的税制显然不合适,改革理应跟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
倪红日说,在学术界主张向消费型增值税方面转没有什么分歧,但考虑到这种转型将直接对财政收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如何改、何时改需要研究和探讨。倪红日认为,这种转型需要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国际国内的环境因素。而这种转型有多种方式考虑,为稳妥起见,实行小口径转型——将生产型增值税先转为收入型增值税,也就是从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所含的增值税款进行扣除。作为一种过渡,倪红日认为这样量小,对财政收入产生的压力会相对较小,在此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压力缓冲后,再择机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应该是比较合适的。
但是,倪红日认为这项改革在2003年实行的可能性不大:财政预算已经做完,除非是今年的财政收入大幅增长,GDP保持8%以上的增幅,财政收入实际的增长较大幅度地高于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收支缺口有可能明显缩小。不过,在倪红日看来,这些可能性的实现并没有把握,因此,转型的可能性不大。
个人所得税:分项计征与综合计征相结合
个人所得税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可以说非常引人关注,像刘晓庆税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有专家指出,在这一税案的背后,也反映出目前个税的征收办法存在问题,税制也需要改革和完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倪红日就此发看法说,目前个税实行分项计征向与综合计征相结合应该是改革的方向,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也是这样强调的。倪红日说,这一税种的征收方式改革涉及的内容很多,目前还处于非常粗糙、非常初级的阶段,税法的规定也不完善,属低级税制,它只考虑到对单个人的收入进行扣除,公平性差。而今后的改革应充分考虑到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赡养情况等等。她举例说,目前大多数家庭至少有三口人,如果只有一人工作,收入为1000元,还要养活一家人,按照目前的免征点800元,虽然每次只抵扣税款为10元左右,但对这样一个家庭来说却并不是一件小事。
倪红日就此强调公平税负的重要,她提出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算的方法,考虑到赡养所需要的最低收入,进行综合计征。不过,倪红日也提出,实行这种计征办法有很多基础性工作需要跟上,而目前还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尽管银行存款实行了实名制,但各银行间、银行与邮政储蓄之间没有联网,也就没有办法控制收入;没有建立起纳税人编号制度,因而没有办法对个人的不动产、现金流量和纳税情况进行监控。况且目前的计征方式,只是对工资薪金这一税源容易控制,而对这以外的收入就很难实施监控,因而就出现了像刘晓庆这样的偷逃税情况。
当然,倪红日指出,这些基础性工作需要一个过程。她始终强调,这是一个很有潜力的税种,每年都以3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而通过计征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倪红日相信,在税负公平的基础上,还会出现更好的增长势头。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时机已成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实行很大的税收政策优惠,现在看来这是在WTO框架下享受的比内资企业更为优惠的国民待遇,而WTO规则的实质就是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内外应该是一致的。因此,“内外有别”的政策对于目前处在同一竞争平台上的国内企业来说显失公平。况且,就目前的中国来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资吸收国,并不都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功劳,而资本的安全性、国内稳定的政局、潜在消费需求的增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恰恰是目前外资最为看重的。
就此,倪红日认为,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在同一尺度上征收是时候了。而且在财政收入水平不错——像2002年外贸依存度超过44%,以及吸收外商投资规模世界第一等等这样的背景下,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施合并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政府可以借这一时机减弱政策优惠对吸引外资的影响度。
倪红日说,对于这一税种合并的改革方向,在理论界和决策层来说都没有分歧,主要是考虑时机的选择问题。而倪红日反复强调2003年应该是适合推出这一政策的时候,而且越早越好。
燃油税:出台需谨慎
自从1998年官方正式提出“燃油税”问题后,尽管至今还未推出,但从来就没有在各方关注的视野中淡去。关于这项改革,从政府决策层来说一直是肯定其改革方向的,同时强调应该密切关注油价变动情况而择机出台,但目前的情况十分复杂。最近中央有关领导的口径仍然没有改变。
倪红日认为中央的决定有道理。她说,该政策的出台受油价影响大,的确应该跟踪国际油价的调整情况,而油价又受国际政治、军事的影响很大,尤其是最近海湾局势的紧张气氛在不断升级,世界油价有较大的波动,而且这一政策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非常慎重,密切观察。在她看来,燃油税最好选择在油价稳定的时期推出,而对2003年来说,其出台的外部环境还有待具备。
农村税费改革将全面铺开
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一项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负征收的政策,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而且也是受到普遍欢迎的。
自从2001年在安徽试点以来,经过2002年已经在全国20个省市试行,农民减负的幅度普遍在30%以上。同时,对于基层政府来说,运转的压力也随之加大,这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据了解,2002年中央财政共转移支付240多亿元。而据倪红日透露,2003年这项改革将在全国普遍推行,这将要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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