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依据有关法规,本市圈定的14个行业中的高收入个人,须依法于3月底以前到辖区地税机关,填写《2003年度个人收入申报表》,申报上年度各项收入,并依据核实纳税情况,近日已有3000余名高收入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
据了解,自本市对部分行业高收入个人纳税实施重点管理以来,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所得税流失,截至去年底,全市纳入税务机关重点管理的高收入者有6568人,年人均纳税额约在5万元左右。今年本市将扩大个人所得税重点监管范围,其中包括各区县地税分局管辖的全部外籍个人,除监管的外籍个人外,市直属地税分局重点个人监控将扩大到500人以上;市内六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园区、塘沽区重点个人监控将扩大到300人以上,其他区县重点个人监控将扩大到100人以上,这样纳入税务机关重点管理的个税纳税人将达到1万人以上。目前,各地税分局正在加快对重新圈定的重点个人建立收入纳税档案工作,从下半年起,全市个税重点纳税人将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统计显示,1月份全市收缴个人所得税3.7亿元,增收0.6亿元,同比增长21.1%,其中高收入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比例明显增加,成为拉动个人所得税增长的主要因素。
高收入者
包括金融、保险、证券行业所属单位中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人员;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和股份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星级饭店等行业所属单位的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足球俱乐部中的教练员、运动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私营股份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以及全市外籍个人等,高收入者缴税实行单位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相结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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