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2002年底,广州市国税部门对某大型跨国企业涉及的境内巨额免息融资税款(以下简称“境内融资案”)进行了调整,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共59626元,应补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该笔税款已于近日全部缴交入库。
据了解,以往开展的反避税大多都集中在对“跨境避税”范畴上的调整,侧重在对外资企业通过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定价方面避税问题的调整。
此次广州市国税局对外资企业向境内关联企业融通资金的行为进行的反避税调整,涉及企业使用“成本或费用转移避税法”的范畴,拓宽了反避税调整的范畴,是一项有意义的新尝试。同时此次“境内融资案”的成功调整,也是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的案例。
广州国税进行反避税调整 某跨国企业补税8千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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