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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税四招提升所得税征管效能

2005-8-8 11:43  【 】【打印】【我要纠错
  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市国税局为提高管理效能进行了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地对所有业务岗位的人员开展了全员所得税业务培训和业务考试。本期“税苑”版聚焦企业所得税改制带给市国税局的种种变化。

  市国税局日前透露,该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工作思路,贯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是建立“一户式”管理系统。“一户式”将集中反映每一户纳税人的登记、认定、申报、发票、稽查等涉税信息。通过“一户式”的查询统计指标、异常指标体系和电子台账,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动态数据和税收管理情况一目了然,也可以进行交叉异常比对及税源分布等分析,实现对税源税基的监督管理。

  二是积极开展纳税评估。根据深圳经济发展的特点,选取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指标,设定合理的指标峰值,通过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资料和日常掌握的征管资料及其他信息资料,对纳税情况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并依法及时进行评定处理。

  三是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推行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目前深圳市中小企业居多,大部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相对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健全,导致不能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该局将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特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因素,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中小企业全面推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办法。

  四是继续发挥税务代理力量优化纳税服务。征管模式的转变要求纳税人自核自缴,但大部分纳税人对纳税调整项目、税收与会计差异、申报表的计算及填写等并不熟悉和专业,不能按税法的规定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因此,该局将发挥中介机构的鉴证服务作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推行税务代理,充分利用税务代理减少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另据了解,截至6月底,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纳税户已达77210户,3年多来共征收企业所得税59.54亿元。应纳所得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户数达27家。深圳市国税局还积极贯彻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深圳企业的发展。2004年度享受减免税的企业有1455家,减免企业所得税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