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2004年第二十五号公告,宣布有5家企业进入“五不得企业”名单。
公告称,根据《国办关于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情况的通知》和已经国办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海二百永新有限公司、上海翱拓—七百邮购有限公司、上海斯多克百货有限公司、上海黄金世界商厦有限公司、上海昆仑台湾商城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属于“五不得企业”。即:不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不得经营批发业务,不得再扩大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不得开设分店和延长合营年限,不得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和原材料的减免税政策。
上海5家“五不得”企业不能享受相关减免税政策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