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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 南京实施1200元新标准已逾半年

2004-8-18 9:37 来源:现代快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新标准实施半年多以来并未影响税源

    近日,财政部将个人所得税调整过渡性方案上报国务院,拟将起征点由800元调高到1200元。记者从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南京市就先行调整了个税起征点。

    南京起征点1200元

    2004年1月1日,南京率先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1200元。其构成包括,800元的国家统一标准;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津贴、补贴以及午餐补助等费用,南京统一规定每人每月按照200元标准在计税前予以扣除,扣除的金额中含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四金”,另外200元则是防洪基金、人防基金和绿化基金等费用。

    起征点提高不影响税源

    个税征收始于1981年,800元的起征点一直沿用至今长达23年。据财政部税政司消息,2003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418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1.4%增长到6.5%,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881.18亿元,同比增长20.6%,个税已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南京在年初实行新征标准后,400元的上升幅度是否会影响税收总额呢?据地税部门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南京全市的个税收入是12.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9%。税务工作人员称,这属于自然增长,由于经济总量的持续增加,起征点调高并没有影响到税源。

    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

    1200元的临界点对南京来说是否合适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葛守昆所长认为,个税起征点的制定取决于人们的收入水平,要平衡好个人、企业、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总的原则就是要有利于劳动者提高生产积极性,投资者提高投资积极性,同时保证税源,顺利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葛所长说,收入在800元~1200元的工薪阶层从中受益最大,但并非起征点越高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