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物业税改革试点广州或先行 试点方案南北有区别

2004-7-22 8:33 来源:民营经济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针对“北京极有可能在2个月内启动物业税试点”的传闻,北京一位参与国家税制改革方案研究的专家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广东、江苏、浙江等房地产相对发达的省份率先实施物业税改革的可能性更大,特别是全国最早提出愿意开展物业税试点的广州市。 

  物业税试点方案南北有别 

  据介绍,紧跟广州之后,深圳、上海、温州等地也先后提出愿意开展物业税改革试点。为此,目前国家统一研究制定了南、北两个方案。上海、北京等城市实施“北方案”,广州、深圳等城市实施“南方案”。据介绍,南、北方案的区别在于房产、土地的税收是否合在一起征收。“南方案”提出借鉴香港经验分开征收,而“北方案”则提出统一征收。但方案的最终出台和实施具体要待中央决定。 

  据这位专家说,物业税改革试点极有可能在房地产较发达的广东、江浙等省份率先实施。因为在北方率先实施的意义不大,并且北方的税制改革情况也较为复杂一些。他说,目前广东和上海正在进行论证研究并制订有关方案,因为物业税的改革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是对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税费实行较大的归并和改革。 

  另据有关消息称,北京开征物业税的制度设计及前期调研工作已基本成型。国家有关部门已同世界银行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即将在北京进行物业税改革的试点工作。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极有可能在2个月内启动物业税试点。随后,将会在上海、南京、广东陆续实施,并向全国铺开。 

  房地产需求已“透支”5年 

  据有关方面分析,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推动物业税改革试点“箭在弦上”的重要原因。财政部税政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居高不下的土地出让金加剧了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最终这一风险又将加剧金融部门尤其是银行的风险。而开征物业税,可以大幅度挤出土地出让金的泡沫,进而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最终使金融系统摆脱房地产泡沫的冲击。 

  有关数字显示,目前广州市的空置房面积已超过了2400万平方米,占全国空置房面积1/5强。按照广州市的商品房房价计算,至少积压了1000多亿元人民币资产。如此之大的一笔不良资产,已构成了对广州金融业的巨大威胁。据有关消息,和广州同样处在“危境”中的城市都将成为物业税的“下一个布点”。 

  据了解,目前我国房价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GDP的增长幅度,许多地方房价在短短两三年内翻番,需求已被严重透支,有的地方至少透支5年。专家表示,物业税出台的一个明显作用就是降低房地产税负,促使新房的初始价格下降。另外,开发商的税费也会降低。该专家还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主要在购买环节,物业税改革后对这一环节的税收,持有房产者将可以采取逐年分担的办法缴纳,这样不但有助于降低商品房购买成本,而且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并带动其他几十个产业的发展。
相关热词: 物业税 广州 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