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地税稽查局坚持查前、查中、查后“一条龙”辅导制度,使稽查对象在接受查处后对相关业务有了更好的掌握,不少被查的企业心服口服地说:“稽查局的全程辅导很到位,经他们一说我们就更明白了。”
为帮助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启东地税稽查局于今年5月开始实行稽查预警制,即向稽查对象发出查前告知通知书和自查情况表,由企业先行开展税收自查。企业自查出漏缴税,在税务稽查实施前主动补税的,税务部门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反之则加倍处罚。当月,稽查局对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预警通知书,公司经自查,补缴了2002年度部分未申报缴纳的不动产销售营业税及其它地方税、滞纳金共50余万元。今年以来,该局共预警企业291户,自查的有222户,自查补税157万元、综合基金10万元。
由于许多企业对税收、财务制度掌握不全面,稽查人员在稽查中总能发现不少问题。对此,稽查局将业务辅导融于稽查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纳税人,仔细向其说明造成问题的原因及处理意见,使其今后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规范正确。11月中旬,稽查局在对惠丰一家乳胶手套企业稽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报支中有明显错误,该提的未提,该缴的未缴,显然是纳税人对相关的制度不了解。稽查人员在处理后专门就税收列支标准等内容对纳税人进行辅导,令该企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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