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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行重大改革

2003-9-23 8:43 德阳日报·谭德明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规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分配计征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红利分配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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