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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清理越权减免税

2005-3-23 11:31 新京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从国税总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结合2004年减免税普查开展一次减免税情况的全面清理,对所有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享受减免税的范围和程度应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发现不应享受的,坚决取消,该补税罚款的必须马上补税罚款。

  通知强调,要坚决执行减免税申报制度,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征前减免税实行全面申报,要求享受减免、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无论当期是否有应缴税金发生,都要对减免税情况予以申报,以切实掌握减免税发生和税源变化情况,对退库减免,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对没有按期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要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