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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产品明确出口退(免)税政策

2005-4-21 11:2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以黄金为原材料加工的出口产品,是否可比照出口黄金首饰政策办理出口退(免)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对以黄金为主要原材料(黄金价值占出口产品材料成本50%以上)加工的出口产品,对黄金主要原材料部分不予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