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跨国公司走到哪里,都是尊贵的客人。
2005年1月,这批尊贵的客人发火了。
原因是税收。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对于到中国、到大陆投资的跨国公司、港澳台企业,中国政府施行的是一套优惠的税收政策。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颁布,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颁布。这两个法律法规的先后出台,标志着内外资企业在纳税义务上有了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15%,实际税负是11%;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33%,实际税负为23%左右。无论是名义还是实际,内资企业的税负都比外商投资企业高约1倍以上。
这样一种税收上的区别对待,使得中国成为当之无愧的投资天堂。据统计,截至2004年10月底,中国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金额5552.51亿美元,合同金额10621.29亿美元,已经连续10年居发展中国家之首,2002年更高居世界第一。
这种区别对待也造成了另一个负面效果,就是对内资企业而言,太不公平。因为到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港澳台企业,大多数具备雄厚的资本实力,加上高技术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水平,竞争力十分明显。这样还不够,又有少一倍的税负,中国内资企业根本不是对手。
所以,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有专家提出,要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中国入世以后,基于世贸组织给所有企业统一的国民待遇的原则,内外资所得税并轨更是大势所趋。到2005年1月,在两会召开前夕,关于内外资所得税并轨的话题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这个时候,跨国公司坐不住了,生气了。
据报道,54家在华跨国公司于2005年年初,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本报记者王擎在有关评论中暗示,“这54家跨国公司,每一家拿出来都是名头响当当的超级大企业”。
消息传出,社会各界议论声一片。
虽然事后的消息证明,关于内外资所得税并轨最早也要到2007年才有可能实施,但是,这一次迄今没有被证实的跨国公司上书国务院风波,让人们再一次看到了,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的真正目的。
上书国务院风波之后4个月,2005年5月份,跨国公司又一次成为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一次仍然是税收问题,不过,生气的不再是跨国公司,而是中国的税务调查机关。
原因是,在华外企存在严重的避税嫌疑。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8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6%,其中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1075亿元,不升反降3.5%.而商务部的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8月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94025家,一半以上都是“亏损”状态。
中国的GDP这些年一直在高速增长,其中外资企业贡献良多。为什么,一边是经济的高速增长,一边却是这些企业的经营不善、乃至亏损。这让人难以置信。
原因就是避税。国税总局有关官员认为,外企亏损企业里面,有三分之二属于非正常亏损。造成非正常亏损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转让定价把利润转移出去。保守估计,每年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
正是因为如此,中国税务机关在今年加大了反避税稽查力度。据报道,在华外企老板中,有四成因为这事晚上睡不好觉。
关于外国人纳税,有一个特别感人的故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的外方员工领取了第一个月的薪水后,他们首先做的是集体到税务机构排队纳税。这个新闻至少是10年前的事情了,记者已经无从查找具体的企业和时间。但是,这个新闻确实轰动一时,也树立了外国人自觉纳税的光辉形象。
这才几年,外资企业就变了,变得明里反对内外税合并,暗里想法设法避税了。
我们也许能算得清,改革开放到现在,跨国公司缴了多少税。但我们也许永远无法算清,有多少该缴的税,跨国公司没有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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