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每一位纳税人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近日再度成为业内外议论的焦点。据北京有关传媒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能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有关方案已由财政部上报国务院。记者昨天就此向有关权威部门求证,得到的答复是“被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提出改革方案”的省份早已把意见上报,但只有全国人大修改、通过后才能实施。最新国内·国际金融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
昨天,一直参与国家税改调研的广东有关税务官向记者透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广东对个人所得税实施情况和改革方案的调研已在今年一季度开始,组织了广东一些高等院校的教授、研究生与税务人员一起,分赴全省各地进行实地调查,然后根据实际提出了税改方案。该方案数易其稿,历时3个多月,日前已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查阅最全面的金融信息和最有价值的金融资源请登陆中国金融资源总库
据参与该方案制订的有关人士透露,由于广东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对广东的个税调研和改革方案十分重视。据其猜测,这次财政部上报的方案中,部分内容是采纳了广东的意见。
目前传出的消息称,财政部上报的个税改革方案中,个税起征点被调高至1200元。但有关税务官员称,“起征点调高至1200元”应该不是硬性的执行标准。按照目前各地上报的有关方案,今后将执行的新的个税征收办法会更加合理、科学。
现在全国执行的是800元的免税额,也即俗称的“起征点”。这个起征点是1981年制订、颁布实施的税法中规定的,目前已与现实很不匹配。事实上,目前已有一些地区经上级批准后执行着一套新的临时标准。如北京、上海执行的是1200元标准、深圳执行的是1600元标准、广东执行的是1260元的免征额标准。
大城市个税起征点存差异 深圳临时标准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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