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地税部门获悉,广州地税第二稽查局在2001—2003年查结的165户房地产企业中,发现涉税问题的有107户,占64.85%,查补金额过亿元,其中涉税50万元以上案件的有38户,占涉税户数的35.51%。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称,房地产行业偷逃税面较大,大案要案发生率较多,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经查,房地产企业涉税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在销售商品房时,没有按相关规定向购房人开具发票,擅自延期申报和缴税,隐瞒销售收入;不及时按配比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以假发票虚列成本;税前预提大量贷款利息,年终没有支付,不作纳税调整;预收房款和以房抵工程款、贷款及股份等等不申报纳税;合作建房发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没有申报纳税。
广州地税部门表示今年将加强与国土房地产、城建和规划等管理部门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制度,严查房地产业偷逃税,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房企涉税大要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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