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广州专业人士谈“购房退税”

2004-7-23 13:26 来源:广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扶持某一行业发展,这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针对上海购退税的这一做法,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政税务系主任杨卫华认为,在特定的时期这种做法值得鼓励,但在具体做法上值得商榷,执行时一定要严把关,防止负效应。 

  杨卫华介绍,上海的这一做法,应该属于退税的一种。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地方财政部分,因此可以说是地方政府用财政补贴来鼓励人们买房。退税在美、日等国较为普遍,人们经常可以从新闻中看到有关美国采用退税刺激经济的消息。我国之所以很少采用这一办法,主要是和我国的财政状况有关。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赤字缺口比较大。 

  杨卫华强调,这一政策执行起来不能一刀切,还要有些细则。例如可规定一人只优惠一套房,否则有可能出现有钱人买几套房,甚至可能把这些房子用来炒卖,这个漏洞一定得堵住。同时,对于那些收入较低的人群,这一政策无法起到作用。他们收入低,买不起房,但又最需要房子。 

  因此,杨卫华建议,要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除了采取对购房者的鼓励政策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减免房地产开发商的税费,特别是费。现在房价居高不下,税费较高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水电的增容费。他说,这点广东可以先行一步,前几年,广东就已经取消了水增容费。同时,减免要有一个计划,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税司支出预算制度”,全国每年退多少税、减免多少税,没有一个统计,另外由于退税造成的征税成本增加,这些都需要及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